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科创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恩州科规〔2024〕2号)和《恩施州关于激励青年人才科技创新八条意见(试行)》(恩州科规〔2022〕2号)有关规定,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开展2025年恩施州“启航专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启航专项”科技项目,即青年科技人才专项,是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的组成部分。其申报、立项、验收参照《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属定额资助项目,拟立项30个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须配套安排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
二、征集范围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支点建设,着力解决生态旅游康养、富硒、清洁能源、生物医药、绿色新兴等产业急需的瓶颈技术难题,支持州内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和建有州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青年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选拔和支持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处于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恩施州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能够为申请人提供从事科研必需的经费保障、场地、仪器设备等条件,并在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中设置青年人才科技创新项目专账。
2.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研究生学历,同等条件下,拥有博士学位者优先。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负责人应为全职固定科研人员。
3.申报项目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违背科学伦理,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4.承担州级及以上科技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近三年有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正在承担实施州级“启航专项”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能申报。
5.不受理个人申报。
6.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四、申报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1)(若是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
2.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
3.资质证明(项目牵头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盖章扫描件等)。
4.上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仅需企业提供)。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开始至6月16日截止。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推荐单位。
3.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推荐函扫描件和电子版报州科技局,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项目推荐
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科创经发局,在恩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每个地区(单位)推荐个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州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电话:0718-8417252
附件:1.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恩施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启航专项)
3.关于推荐2025年恩施州“启航专项”科技项目的函(模板)
恩施州科技局
2025年5月12日